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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4月 27, 2013

閱聽眾收視調查機制大翻新TV Audience Measurement

author: Grace 本文刊登於2013/03 新電子(no. 324) (歡迎轉載,請著名出處)

數位化/多螢匯流浪潮衝擊 -
閱聽眾收視調查機制大翻新

 未來電視台可望更精確地掌握觀眾群的需求。隨著電視機與機上盒走向數位化,其將變身成為提供廣告商、零售商及第三方業者蒐集終端消費者收視行為的重要平台。電視台將可透過雙向或個人化蒐集方案,更快速且更精準地從數位電視或機上盒獲知終端消費者的收視行為,並更精準地提供終端客戶所需產品訊息。

視覺收視(Viewable Impression)座落終端設備的示意圖

    美日等先進國家陸續完成數位電視之轉換後,2012年7月國內亦完成無線電視數位化,緊接著,以類比傳輸為主的第四台有線電視,也預計2015年前全面數位化。

    消費者家中的電視或機上盒(STB)數位化之後,除了提供更佳畫質與更多服務,還可以變成巨量資料蒐集器,讓電視台更精準的掌握消費觀眾的觀賞節目需求,同時提供廣告商、零售商、或第三方業者(TV App開發者或遊戲廠商)推播更合適的商品,因此本文將從使用者觀點討論傳統電視蒐集方法、雙向數位機上盒蒐集工具、再延伸至多設備個人化蒐集趨勢介紹。

傳統觀看行為蒐集法各有優缺點
自1930年廣播電視開播後,觀眾測量方法發生很大的變化,面對觀眾群不斷進化,電視台正透過資料彙集、處理技術與統計方法,改善蒐集與分析觀眾資訊的方式。目前國內現有的收視調查方法,可分成親身問卷訪問法、電話訪問法、留置日記法以及個人收視記錄器(People Metter)。

從親身問卷訪問法開始,依序分析這些調查法的優缺點,親身問卷法的優點為調查時間不受限制;缺點則完全仰賴受訪者記憶,且無法觸及不在家中的成員、花費高、拒訪率高的問題。

另外,電話訪問法則是以電話號碼隨機抽樣,在節目進行同時即時調查,優點是可減少受訪者回憶因素干擾、問題簡短拒訪率低、花費低、可集中調查快速呈現閱聽眾回饋,為即時、片段的收視反應;缺點則為不易觸及無電話或未公佈電話的家庭與個人,以及無法在深夜與凌晨進行調查。

留置日記法(圖1),為分層抽樣固定樣本制,調查地區廣,由收視戶自行填寫家庭成員的收視情況,每週寄回給調查單位,優點為可對家庭或個人的收視情況作長期的探索;缺點是無法辨別節目或廣告的收視率,且無法明確反映轉台行為,以及靠記憶填寫,常常回收沒有填寫或字跡潦草難辨的文件(圖1),容易產生誤發,回收率無法完全掌控。

個人收視記錄器則為留置日記法的數位版本,將記錄器安裝於樣本戶家中,讓家庭成員透過儀器上按鈕呈現個別的收視情形,以電腦自動記錄統計收視資訊,優點為可追蹤觀眾轉進轉出的收視行為,24小時紀錄,可分辨節目及廣告的收視率;缺點則無法確定操作正確性,產生資料不正確狀況,且樣本有限,無法反映一戶多機,且斷訊等異常狀況不易獲知相關資訊。
尼爾森透過留置日記法於美國境內調查回收之填寫較完整的問卷
縱合以上傳統觀看行為各種蒐集法,各有優缺點,且發現提供個調查回傳渠道,隨時記錄、即時反應、片段觀看情況、提供有效數據、大量蒐集,便可達到蒐集的目標。

設計互動電視客製服務RPD蒐集成關鍵
2012年處理80%全國廣告的4A美國廣告代理協會(4A’s Media Contact)報告揭露,數家美國知名媒體調查公司與數位媒體記錄(Digital Video Recorder, DVR)公司TiVo,展開數位機上盒資料的開放式問卷調查報告,其中回饋數據(Return Path Data, RPD)是透過網路回傳閱聽眾的行為。

表1是介紹採用不同的計算匯集法的平台與各種探索方式。此RPD是由當前/即時電視觀眾測量(TV Audience Measurement, TAM)數據所產生,包含收視率和頻道分享資訊,RPD之延伸應用的TAM服務,可協助互動電視實現更多客製化的服務,如改變電視攝影機的鏡頭角度,此時電視必須裝置有攝影機。
全球回饋數據(Return Path Data, RPD)採用方法與營運公司
由於各種數位裝置,如:智慧型手機、平板電腦等,也可透過網路如無線區域網路(Wi-Fi)與3G等接收電視訊號,並播放節目,導致不僅只有客廳的電視機可播放節目,因此跨平台媒體的需求遂應運而生。

掌握跨平台媒體需求直覺媒體量測法擔重任
為尋求更直覺化的媒體量測方法(Making Measurement Make Sense, 3MS),全美三大廣告貿易群,包含占美國80%線上廣告銷售的互動廣告局(IAB)、美國國家廣告主協會(ANA)及4A美國廣告代理協會,共聚集有四十個思想領導者與決策者。此為第一次互聯網廣告、商業領袖且功能領先的營銷商、發行商和機構專家,共同尋找品牌營銷的需求,並特別彰顯跨平台比較的重要性,進行計劃制定且改善數位媒體測量,於2011年6月公佈數位量測原則綱要,基於三個初期目標:首要為定義透明化、標準化和一制性的度量與量測系統,可簡易跨平台規劃、購買、銷售數位媒體;再者,凝結產業共識找尋解法;以及建立測量治理模型,支援現行標準發展、確保兼容性與管理快速發展變動的媒體趨勢。

此外,這些領袖還同意數位公定度量尺,亦即將原本統一由廣告伺服器統計廣告資訊的收視觀測角度,轉由終端設備量測真正用戶觀看現狀呈現,故基於事實與認真調查已存在的測量支援法、與應用於商業交易和評估廣告效用,提出解法。 其一為定義廣告量的收視計算,由於原本廣告計算方式,對廣告商較有利,只要廣告伺服器(Ad Server)呼叫廣告標籤(Tag)或者信標(Beacon)便予以計價(圖2),沒有考慮消費者端的諸多反應,因此調整為視覺收視(Viewable Impressions)來計算,舉例來說:該瀏覽器廣告應有至少被觀看一半且歷時1秒以上,才能計算其費用。

其二係建立觀眾貨幣(Audience Currency)概念,採用線上總收視率(Gross Ratings Point, GRP)的計量法,提供視覺收視的抵達率與頻率的紀錄。

其三為進行標準化廣告單元的分類(Standard Classification of Ad Units),即為對圖樣廣告(Banner)、豐富多媒體和串流影音廣告,實施類別系統與打造其應有的分類。

最後,品牌廣告功效量尺(Brand Ad Performance Metrics),係指透過視圖(View-through)報告與累進社群活動,定義標準化與透明化的度量;以及品牌忠誠度之度量(Brand Attitudinal Measures),目的為建立標準化與供應商驗證,以期能改善線上品牌態度研究的方法論。

前三項廣告收視計算、建立觀眾貨幣與標準化廣告單元分類為優先落實的標地,這個視覺收視測量,便是把播放控制權轉回設備播放端。

隨著聯網電視的盛行,混合式的地面廣播或衛星電視訊號的接收,以及各種型式網路節目的導入,還混搭隨選視訊(VoD與MoD)與數位錄影(DVR)的複合設計,多種頻道多節目讓觀眾的選擇更具備彈性;但透過網路回饋數據,雖然可提供各式統計數據,便利節目製作或廣告選入參詳,卻可能造成各類型橫幅、彈跳等的廣告氾濫的實際情況,因此以下介紹歐洲線上廣告的自律設計。

蒐集用戶網頁瀏覽行為OBA自律方案應運而生
首先介紹線上廣告行為(Online Behavioral Adverting, OBA)涵蓋的意義,就是蒐集電腦或設備內所有的網頁瀏覽行為,如:網頁觀看資訊、網址與點擊率計算等。因此線上廣告的精準傳送,亦即使用這些預測資料,去探索觀眾的喜好或他們有興趣的事物,且此網頁觀看行為還包含重新定位(Retargeting)的促銷技巧。換言之,當用戶在某網站留下對特定商品或該商品類別有興趣的訊息,而相關產品的廣告資訊會再該用戶瀏覽其他網頁時出現。

最佳自律線上廣告行為實施建議(Best Practice Recommendation, BPR)是由歐洲互動廣告局(IAB Europe)所提出,且已整合到歐洲廣告標準聯盟中,目的為透明化與管制線上廣告行為,並加強告知消費者的權益。綜合來說,實施的注意原則,包含廠商需盡其告知其蒐集的義務,列出蒐集的技術與資料項目供用戶選擇,且需保障蒐集資料的安全,並只能作合法用途,關於敏感資料的部份,包含不對12歲與以下孩童建立OBA分段。在教育方面,使用淺顯與友善介面告訴用戶OBA所要取得的資訊,並明定廠商需自我認證、稽核、與客戶抱怨之處理程序,最後提交每3年的檢閱。

瞄準多設備觀看商機多設備個人化蒐集興起
根據資策會創研所FIND調查,台灣持有智慧型手機的族群約有六百零九萬人,較2011年成長超越1倍以上,預估到2015年智慧型手機的普及率將達56.8%,且30.8%的使用者會邊看電視邊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,顯示多設備觀看模式,已經逐漸成型。

參考圖3多螢幕之觀眾測量架構,可發現整個蒐集模式較於雙向數位機上盒的資料蒐集模式更加複雜,但由於智慧型手機的硬體設備越來越高檔,因此用戶可透過智慧型手機主動回饋歷史觀看紀錄、額外資訊、與當前使用狀態,打造個人化的服務平台,如電影推薦應用:除先前觀看紀錄外,可輸入用戶目前的狀況,還可提供何種電影為用戶想要觀看,或有哪些人正期待觀看的資訊。

不同類型的電視機、電腦與智慧型手機除個別提供多媒體服務之外,還可以透過手機上的遙控App串聯,提供跨平台的內容/廣告配送。根據前段提到的直覺化量測法,先於各種終端設備蒐集直接的測量數據,再透過跨平台服務/匯集器(Cross- Service/Platform Aggregator)彙整所有所需的服務與平台的測量資訊,故這個匯集器的資料處理量最大。
雙/多螢幕之觀眾測量(audience measurement)架構
結論
為因應政府數位匯流政策,2014年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,有線電視經營區範圍開放;且未來2年,在數位機上盒的資本投資便高達新台幣128億元;2015年,數位化網路建設合計將有超過上百億元的投資金額。
數位電視匯流平台,將使得AGB尼爾森的一千八百取樣戶的收視調查機制面臨改變,數位化導致整個新興的廣告業即將蓬勃發展。因此本文回顧過去及現行歐美的數位搜集規範,介紹多設備的度量方案,希望能提供各種不同應用的資料蒐集方式,片段回饋的及時資訊或長期資料供研究探索使用。
(本文作者任職於資策會智慧網通系統研究所)

參考文獻:
  1. 林永智(民國98年),收視調查於節目規劃運用之研究-以系統回饋與前饋為焦點,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研究所碩士論文。
  2.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 (2012), “4A’s Set-Top-Box Survey Results”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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